发布时间:2008-11-25阅读:1318
5.1.1 自组织理论
自组织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末期开始建立并发展起来的一种系统理论。它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复杂自组织系统如生命系统、社会系统的形成和发展机制问题。自组织理论认为,不需要特定的外部作用,系统通过一定相互作用的内部机制,自行从简单向复杂、从粗糙向细致方向发展,不断地提高自身的复杂度和精细度,能动的形成具有自主调节,自我完善、自主发展性质的自组织系统。它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:耗散结构理论(dissipative structure)、协同学(synergertios)、突变论(calastrophe theory)。
自组织系统的基本运行机制遵守以下规则:
①共守规则:系统中每一个单元都掌握全套的行为准则。
②微观决策:系统中的组成单元都具有独立决策的能力,并且每个单元做出的决策只关心自己的行为,所有单元各自行为的总和,决定整个系统的宏观行为。
③局部信息影响:每个单元在决定自己的对策和行为时,除了根据其自身的状态以外,往往还要了解与它临近的单元的状态,所得到的局部信息往往是不完整和非良态的。
④并行操作:系统中各个单元的决策与行动是并行的,并不需要按什么标准来排队以决定其决策与行动顺序。
将自组织理论应用于具有复杂行为模式的系统,可使系统具各更强的驾驭复杂性的能力。系统内部大量相互作用的、相对简单的单元按自组织规则组织起来,通过大量单元各自的微观决策,使系统整体上表现出自适应、自配置、自优化、自管理、自修复的宏观特性,从而具各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和更强的健壮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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